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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公布科技领域新规 为科技成果转化“松绑”

2024-12-28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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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湘潭11月27日电 (王超 陈思齐)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湖南省率先通过立法完善成果转化体系,破解科研单位、科研人员“不敢转”“不能转”“不愿转”等问题,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新动能。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 易家乐 摄

  科技成果的价值在于运用。湘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王永新在调研中发现,湘潭每百人中有8.9名在校大学生、9.2名科技工作者,居全国第一,但技术资源的供需不匹配,使其同样面临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技术供需不匹配、转化体系不完备等难题。

  “高校创新资源丰富,产出的科技成果,企业用不了;企业急需的科技成果,高校又难以提供。”王永新认为,要通过立法探索有组织科研新模式,建立健全技术需求库、科技成果库和科技政策库,完善供需对接交流平台,调动源头创新积极性。

  “《规定》是湖南省第一部专门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的地市级立法,既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又突出湘潭特色,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王永新指出,《规定》聚焦提升技术需求匹配度这一关键环节,从资金引导、供需对接、评价支持等方面予以明确;并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让科研人员由“被动参与”变为“主动作为”,将转化后的奖励提前,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更积极投入成果研发和转化中。

  据了解,《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湘潭市科技局局长刘耀奇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湘潭“落地生金”。(完)

【编辑:惠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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