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十五年 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08-10 18:08:25来源:西安新闻网
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报业全媒体编辑:张睿 2024-12-26 11:59
字体:

欧亚国际联系方式V(6344802) 请认准欧亚国际指定客服,打开微信搜索添加即可,添加成功回复:开户条件 上分问题就可以了。为开创“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引领航向。欧亚国际官网

  2024年11月27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郑学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郑学林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立案二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9万余元。2023年3月至9月,郑学林退休后,利用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50万元,其中郑学林实际获得人民币400万元。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学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均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郑学林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及全部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利用影响力受贿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记者 奚丹霓 张赛)

【编辑:陈海峰】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力


长按二维码,识别分享文章!
【编辑:张睿】
友情链接:腾讯新闻网浙江新闻联播多维新闻海南新闻乐山新闻网哈尔滨新闻抚州新闻网163新闻邵阳新闻网金融新闻  163新闻中央新闻热点新闻越牛新闻最新新闻热点事件 澎湃新闻德州新闻网江苏新闻网日照新闻新闻图片  客家新闻网长沙新闻新浪体育新闻辽阳新闻网南昌新闻网  最近的新闻河南新闻时政新闻烟台新闻晚间新闻  新闻龙卷风嘉善新闻网贺州新闻网重庆新闻联播慈溪新闻网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新闻直播凤凰网新闻哈尔滨新闻网今日新闻最新头条10条  江苏新闻网深圳新闻客家新闻网青岛新闻网首页新闻发布会新闻稿  黄冈新闻网朝日新闻百色新闻网攀枝花新闻网仪陇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