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今年11月起施行

2024-08-10 18:08:25来源:西安新闻网
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报业全媒体编辑:张睿 2024-10-31 15:21
字体:

欧亚国际在线开户V(6344802) 请认准欧亚国际指定客服,打开微信搜索添加即可,添加成功回复:开户条件 上分问题就可以了。为开创“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引领航向。欧亚国际客服电话

  中新网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徐珊珊)30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共三十条,围绕宜居、韧性、智慧城乡建设总体目标,优化制度设计,推动建立工程建设活动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档案公共服务。

  截至2023年底,江苏各级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共有馆藏纸质档案约1500万卷、照片档案约700万张。丰富的档案资源,为全社会查询利用城建档案提供了良好基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介绍,针对新阶段城市建设活动特点和要求,《办法》在全国首创提出按“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运维养护”四个阶段来开展档案收集工作。相比原办法,此次修订版对城建档案工作范围的界定,更加清晰地体现了“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

  同时,《办法》对既有建设工程的补测、补绘档案以及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装修改造工程档案的移交,明确了要求并予以强调,以此拧紧同一工程实体与其不同阶段工程档案的持续关联,通过建设工程档案“收集-应用-再收集-再应用”良性循环,进一步夯实城建档案服务社会治理和广泛应用的基础。

  2011年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动乡镇建设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江苏已有10个设区市实现了乡镇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其余3个设区市的覆盖率也已超过85%。王学锋表示,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先行地区,江苏乡村建设活动日趋复杂,对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办法》率先在全国以立法的方式,将农民自建房等乡村建设活动档案纳入城建档案工作范畴,推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更好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完)

【编辑:付子豪】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力


长按二维码,识别分享文章!
【编辑:张睿】
友情链接:安康新闻网恩施新闻网武汉新闻达州新闻网青岛新闻新闻直播新闻大求真百度新闻头条新闻bbc新闻网易新闻  中央新闻香港新闻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中央新闻联播余姚新闻网 共产党新闻网央视新闻频道直播凤凰新闻网中国教育新闻网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新浪新闻中心社会新闻cctv13新闻频道在线直播观看百度新闻头条新闻  新闻大求真2021哈尔滨新闻网新浪体育新闻新闻传播学中国新闻奖  新浪新闻宁夏新闻网香港新闻搜狐新闻客户端淄博新闻网  头条新闻中国石化新闻网荆门新闻网湖南新闻联播桐乡新闻网  中国新闻社西安新闻网新闻热点海南新闻新闻1+1  济宁新闻网河北新闻网多维新闻咸宁新闻网今日新闻最新头条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