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6万元治病后得知不吃药也能好,医院如此坑患者医德何在?
2024-11-23 02:46

欧亚国际会员V(6344802) 请认准欧亚国际指定客服,打开微信搜索添加即可,添加成功回复:开户条件 上分问题就可以了。为开创“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引领航向。欧亚国际平台

  今年10月初,南京高淳的李先生因前列腺炎到南京家和医院做检查。该医院称问题严重,有癌变可能,甚至丧失生育能力。李先生在医院治疗了14天,共计花费超16万元。然而,当李先生去南京某三甲医院复查,却意外得知,同样的前列腺炎诊断,三甲医院的治疗方案却简单得多:保证休息,生活规律,甚至不需要服用药物,身体就可以逐渐康复。

  南京家和男科医院的苑院长表示,医生给李先生所做的按分钟收费的物理疗法是医院的特色诊疗项目,作为民营医院,在定价上有自主权,只要向主管部门报备即可。(据11月21日荔枝新闻)

  从报道所述情况来看,该医院的行为显然已涉嫌过度医疗。过度医疗,指的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南京家和医院将李先生的前列腺炎诊断为有癌变可能,激发了他对疾病的恐慌情绪,进而向他推荐并实施价格高昂的物理疗法,而三甲医院的医生对此疾病的诊断却是无须治疗,这充分表明,南京家和医院可能存在夸大病情,治疗方案不当的问题,其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从患者角度来看就是赤裸裸的“坑骗”。

  而且,该医院的院长的解释也根本站不住脚。其称病历和诊断上都没有什么大错,主要是钱多和没有疗效两个大问题。患者来看病就是为了早日痊愈,花了大钱还没看好病,这不就是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吗?怎么还能说没什么大错。前列腺炎并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为何在南京家和医院,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法会与三甲医院有如此大的差异?如果不是故意坑人,那就是医生的业务水平相当堪忧。更令人愤慨的是,医院还专门挑选最贵且最无用的疗法给患者治疗,这不仅仅是医疗行为上的失范,更是对患者权益的极端漠视,只想着自己赚钱,不顾患者承受的巨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医德何在?良心何在?

  过度医疗的危害不容小觑。它不仅掏空了患者的钱包,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影响整个医疗体系的公平性和效率,更可能因不当治疗而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二次伤害。

  民营医院确实有定价自主权,当下,过度医疗的界定确实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一心牟利、大肆敛财的借口。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明确的,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充分告知患者治疗的风险和费用,而不是利用医患之间的信息差,虚构、夸大病情,用话术诱骗患者去选择那些昂贵而无用的医疗项目。

  针对此类事件,医院再继续巧言狡辩,只会显得吃相难看。该医院应当立即停止一切不当行为,主动退还患者的不合理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医院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每位患者都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疗。主管部门也应积极介入,对该医院进行深入调查,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强监管,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当前国家对于整个医疗行业的监管和规范不断强化,但仍有不少医院,尤其是部分民营医院,为了增加收入,提高利润,不顾病人的实际情况,有意地采取过度医疗的手段坑人。患者在就医时也需要谨慎选择,考虑医疗机构的资质、信誉和专业水平,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同时也要加强对自身疾病的认识和了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治疗过程中,应保持警惕,注意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合理、规范,及时提出疑问和意见。若遇到过度医疗行为,可以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德是医疗行业的灵魂,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任何践踏医德、欺骗患者的行为,都应该被唾弃和摒弃。希望对医院不当行为的曝光,能够持续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推动医疗行业加强自律,提升服务质量,恪守医德医风,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合理、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

  来源:极目新闻,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编辑:刘欢】

| 微矩阵
扬子晚报网:内蒙古新闻联播百色新闻网中央新闻定襄新闻荆门新闻宣恩新闻网腾讯新闻客户端池州新闻网南方新闻网青岛新闻网首页  长春新闻苏州新闻泸州新闻绵阳新闻和田新闻 龙岩新闻新闻写作教程宜宾新闻广州南沙新闻钢铁新闻  台湾新闻滚动新闻大渝网新闻抚州新闻网每日新闻台湾新闻网  合江新闻网南昌新闻新闻传播学类中广新闻网河南新闻  湖北新闻泉州新闻内江新闻网广元新闻新华网新闻  连州新闻常熟新闻网世界新闻网阳泉新闻网国内热点新闻  贺州新闻网桐乡新闻网山东新闻网安徽无为新闻热点新闻  澎湃新闻韶关新闻网安康新闻网新闻通讯稿范文洪江市新闻网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