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院打造“法沁文馨”品牌护航文化遗产

发布时间:2024-12-20来源:大竹石桥铺中学 作者:浏览量: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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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泉州11月27日电 (吴冠标)“文化的传承,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重要的在于未来的展望。”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武能27日表示,泉州法院将以打造“法沁文馨”品牌为着力点,以法治力量护航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活化利用。

  随着“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给泉州的城市发展带来了崭新的生机和活力。而如何在文旅产业的发展中保护公共文化资源、夯实产业基础、加速转型升级,及时回应日益增长的文化创新需求,也成了司法工作的新挑战。

4月15日,泉州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宣判“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侵权案。 吴冠标 摄

  杨武能表示,近年来,泉州法院注重以强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突破口,通过司法裁判为文化产业的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边界和行为规则,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对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此外,泉州法院还办结了以洪氏大宗祠案为代表的涉台文物典型案例,获得社会的广泛好评,为涉台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洪氏大宗祠是清朝咸丰年间,由泉州洪氏宗亲发起,福建、台湾洪氏宗亲共同捐资建设,是闽台两岸血脉相连、文脉相通的重要印记。2010年以来,因洪氏大宗祠的产权问题、管理问题,泉州洪氏宗亲会与洪某离后代(宗祠代管人)发生争议,多部门介入调解未果。

  最终,海内外302名洪氏宗亲推举代表向泉州市鲤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洪某离后代腾空交付洪氏大宗祠。经过大量的实证调查之后,法庭依据洪氏大宗祠内《劝捐建洪氏大宗祠序》、捐款芳名等内容,认定洪氏大宗祠是洪氏宗亲共同财产,判决被告将洪氏大宗祠移交闽南地区洪氏宗亲管理、使用,并在判决中要求原告案后将宗祠恢复成为寻根问祖、团结宗亲、闽台交流、服务社会的公益交流场所。今年6月,洪氏大宗祠腾空移交,该案全部执行到位。

11月27日,“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法沁文馨”泉州市涉台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在泉州揭牌。 钱沛云 摄

  当天,“法沁文馨”泉州市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法沁文馨”泉州市涉台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也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将进一步拓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广度、深度和精度,提升泉州公共文化资源的转化利用率。(完)

【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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